
近日,海南省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保税油经营前期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海南省人民政府对保税油经营资质实行统一管理,并对保税油的申请和经营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办法》中所指的保税油,管道保温施工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由海关实施监管的燃料油,未办理纳税手续是指未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保税油经营是指在海南省辖区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的经营行为。保税油经营资格的有期为3年。海南将进“互联网+”监管,在供油船舷梯处增设监控设备,加强对保税油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